梅诗金小酒馆

当长夜降临,我们仍有烛光,
仍有歌谣,仍有远古的传说。

0%

每一个亲密关系都藏着别的影子

六月开始,和父母一起住了三个月,终于他们回中国了,才松下一口气。无论如何,这段时间至少暂时是过去了。

是和他们的相处分外难吗?好像也称不上。只是总有种种龃龉不合。肯定不都是他们的不是。我不喜欢现在吐槽父母的风气。 诫命我是晓得的,「当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。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。」(以弗所书 6:2-3)只是做不到而已。所以我也不愿像很多当代年轻人人那样去埋怨、指责我的亚洲父母有多不好。他们也没有太多可以埋怨的事。我真诚地认为他们已经付出了不少,我也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青春家庭伤痛事迹,很多中文语境里出格过分的事他们也不会做。只是他们理所当然地要和我们住在一起,令我难以接受而已。

这样算是自私吗?在那样的文化习惯里,似乎是算的。我曾疑心自己是分外冷漠的人。还在上中学时,我就隐约意识到,同学中有些人和父母是亲密的。可我做不到。我信任我的父母,不是能躲在里面的信任,更像是摇铃就会有食物的信任。我曾在一个人的上学路上认真思索,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假如发生家庭变故,也不会有多难过。也许我多少是冷漠的。我不愿对他们说起自己的事。没有说过自己单恋一个女孩好几年,没有说过荒唐又真切的初恋,没有分享过改变我对世界认识的人和书籍,没有透露过我基于政治立场而说出的种种危险激情发言,连信仰的转变,他们也只听过只言片语。其实随着年岁渐长,也没有再故意藏着掖着,只是从前说过几次后让自己更加难受了,就已经习惯不再说什么。我知道在我们的文化里,这样的隔膜并不鲜见。可是不可能因为其他人也有,就不影响什么了。这些依然会使我和他们之间显得陌生,并因此介怀。

第一次听到李宗盛《新写的旧歌》时就落泪了。那时我还不到三十岁。最触动的,是「两个男人,极有可能终其一生只是长得像而已,有幸运的成为知己,有不幸的只能是甲乙」。原来并不是在家庭里长久地一起生活过,就算是亲近。但是为一首讲父子关系的歌落泪并不会让我就此与父亲和母亲讲和。我还是无法自然地坦诚相待,流露心底细碎的观点与想法。我们之间还是存在着不可轻易逾越的矛盾。它不是仇恨与敌视,却也不是接纳与弥合。我知道如果有一天他们离开尘世,我会挂念他们,会把他们珍藏在心里。可是那一天还没有到来,时时要在想放松的时候顾虑另外两人的感受需要,就还是会在心里堆积着阴影,会暗暗排斥、埋怨、数落,会把很多话藏在心里,因为怕说出口更伤人。

写这些是因为想说清楚这些感受。写着写着又觉得说不清楚,又想算了。我甚至都记不清在他们下飞机的第一天晚上是为了什么事情而吵架。三个月里感受最深的反倒是一件特别小的小事。我妈做了土豆烧五花肉和清炒大白菜,我坐下来,发现自己吃了两口肉就不想吃了。我很诧异,因为是我说要吃肉的。那短短一瞬,我可能回顾了自己过去的整个人生。一直以来我都是瘦瘦小小的,最近两年忽然食量见长体重增加,我以为自己是年龄到了自然发福。原来不是。原来是我过去一直吃的饭菜不合胃口。而我也一度以为是母亲做的饭菜难吃。也不是,因为我做的饭,他们也不爱吃。我才突然明白为什么我以前总是那么难受。这样的饭菜我从小就一直在吃,周围的人也是这么做菜的,但我从来都没有习惯过。不止是不喜欢她做的,整个家乡的饮食我都不喜欢。爱吃的,只有寥寥几样。我以为自己是不爱吃饭,也以为是自己挑剔不知足。其实都不是,就只是不习惯,不喜欢。原来一个人完全可以不适应陪伴自己长大的东西。原来在世界上最长久相伴的关系里,也可以很陌生。原来我们彼此都不明白,不是我们双方犯了多大的错,而是真的会合不来。那个瞬间我明白了我自己的委屈,也明白了我妈的委屈。明明合不来,却要长久地生活在一起的委屈。

就算明白了这一点,也不会改变多少,该别扭的还是别扭。我还是不懂为什么非要住在一起,明明一样也是难受。靠得越近,对这段关系的抗拒就越大。在这段关系里,更心硬的那个人其实是我。当父亲说「所以还是应该你们忍让我们多一些」时,我心态上都做好了把赤裸的无情话语摆上台面的打算。即便最后没有说,但做好了准备,也就和真正说出口没什么两样了。我们明明不是敌人。我却在这亲密关系里,见到了自己更深的恶意,看见了自己在灯光下的晦暗不明。我不喜欢这样,可也没有办法。我知道在别的文化里未必有〝住在一起〞这个要求,但不可能跳进别的文化里。就像我现在也没有钱买下两套房子,让它作为一个选项出现。如果我们开始想“如果怎样怎样就好了”,那就会无止境地如果下去。现实生活由不得你任意拿捏,我们总归是要先在半明半暗的关系里继续纠缠着居住,再去寻找更多的空间。

以前不懂,为什么耶稣基督说在被问到复活和嫁娶的时候,说「神不是死人的神,而是活人的神,因为对他来说,人都是活的。」难道人死了,神就不管了吗?现在想来,或许也因为活生生的人是最难爱的。活生生的人,才会在烦躁中对你说〝别跟我说话〞,才会故意不答话,才会这不要那不要。活着,意味着我们总会有新的举动出现,不论神祂喜不喜欢。耶稣基督不是爱我们尚未开始的纯粹,也不是爱我们终将凝固的定格。对祂来说,我们总是那个有时讨人喜欢,有时面目可憎,上一秒还满有怜悯,下一秒就能口出恶言的活人。祂就是与这样活生生的我们同行的。祂不是爱我们在世人想象中「虔诚基督徒」的样子,而是爱那个讲了又不听,听了又不做,做又做不到,好好坏坏的活人。爱活人,就意味着不能只在离开后才爱,不能只在歌词里爱,不能只在相片里爱,在怀念里和在愿景里爱。而是转个身就要面对又是一桌自己吃不下的饭菜的爱。答非所问,话不投机,阳奉阴违,我们在圣经中见到这样的人还少吗?我还是会想说,总会有阴影的,重重叠叠,或多或少,每一个都有。不用非要等到去掉那些影子才能如何如何。不够光采耀眼地居住在这活人之地,也还能得见神的恩惠。